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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和实际判罚来看的话,得凶手正在杀人时你才能上,他就算是杀了人,只要停手了,你上去打死他你就也是杀人。
要判断凶手的侵害行为是不是已经彻底终止,比如他丧失行动能力,或者已经在足够远的地方丢弃所有凶器,或者他已经处于被制服的状态。否则你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歇口气继续干。所以在无法明确判断侵害行为已经终止的情况下,采用必要手段阻止他继续侵害是合法行为,包括剥夺其生命。
那要看他杀了几个人了…要是一个人还没杀死,情况就很麻烦了不过我很好奇,现在各大单位都有那种防暴反恐的大盾牌,叉子什么的。真就没人用吗?
之前有个学校演习,一堆拿着盾牌和叉子的老师和保安,愣是没拦住一个假扮持刀歹徒的老师,是的,就一个歹徒都没拦住,换成真刀已经砍了二十几个孩子了
现在对于正当防卫的判定已经很灵活了,对于一些恶性犯罪的就比如你说的杀人这种,按你这说法如果警察先一步把罪犯击毙是不是警察也是犯罪?光看法律条文吗?那个没什么标准的,得看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而不是单纯的去卡法律条文
可以参考一些案例。“发现小偷正在偷车,车主喊了一声导致小偷惊慌失措撞伤,车主赔偿小偷”,“小偷入室盗窃,被家养的狗咬伤,主人赔偿小偷”。
能一样?杀人是恶性案件,入室盗窃也是恶性案件,你说那个入室盗窃那个被狗咬了还得赔钱的麻烦说个案例出来,别满口的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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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真的笑死
除非是专业训练过的,普通人拿拿个也很难斗过手持武器的亡命徒
谁敢上,医院那么多人,你看到有人敢上了吗
门口那些大爷(心态和年龄)他有责任心的话能给你管好门口的人流车辆就非常不错了再一个,医院一般比较大,或者有很多楼,不是门口附近,短时间内有效的救援信息很难传出去
昆山龙哥:你继续扯
龙哥个屁,不是舆论判案的正当防卫?
那你说个屁,龙哥这事后全国各地对于正当防卫都有了新的标准,你还在这想过去啊
龙哥后面还有那个女当兵反杀邻居提刀来敲门的呢